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237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工人文化宫及金安大厦消防系统专业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服务期限 |
1 |
福州市工人文化宫及金安大厦消防系统专业维保项目 |
1项 |
290000 |
29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相关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1投标保证金 |
大写:贰仟玖佰元整(小写:¥2900.00元)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磋商保证金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7日 至 2020年08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45,下午14:30至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494247751@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帐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湖东支行 |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注: 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0591-83706587) |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总工会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胡主任 0591—83253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联系方式:胡文秀(18060513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秀
电 话: 1806051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