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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光尘樾公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0/8/20 15:35:31浏览:904次
招标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210号
开标时间:2020/9/10 15:00:00
所属行业:服务类
截止时间:2020/9/10 17:35:51

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210号

致:(邀请单位): 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州中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和光尘樾公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的下述服务内容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210号

2、招标内容:和光尘樾公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一)小区名称:和光尘樾公馆

(二)物业管理类型:和光尘樾公馆内的住宅、地下室及配套物业管理

(三)坐落位置:晋安区前横北路西侧、塔头路北侧、鹤林路南侧、横屿组团H11地块。

(四)面积、楼层:

总建筑面积161611.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906.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3170.9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1416.14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筑面积1487.61平方米,其他计容建筑面积267.2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8704.19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215个,地面停车位134个。

(五)服务管理期限:3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届满、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顺延;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六)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参照《福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中一级收费基准标准进行报价并按此标准进行服务。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如下:

高层住宅2.15/平方米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4、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且被邀请的境内企业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5、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时至2020年8月27日17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4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台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91015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5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中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07,邮编:350000

电  话:13959186963

联系人:林秀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45

    电  话:15985794671

联系人:李工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五楼 电话:0591-83768206 E-Mail:fjshzj@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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