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省交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清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隆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仓储设施环氧地坪改造项目 ,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闽侯荆溪镇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福州库机械设备库、机械设备钢罩棚、仓储设备库、谷冷设备库、机修车间等设施地坪进行采用环氧聚氨酯超耐磨耐黄变EPU复合地面涂料改造,对仓储物质库、药品库、保管组器材间(4间)、消防水泵房、微型消防站、门卫室、地磅房和41幢仓房爬梯平台(含粮情检测门内平台)等仓储及附属设施地坪采用环氧树脂防滑地坪改造以及门卫室监控房间,需要拆除旧高架板,并铺设高架防静电地板进行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材料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2197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分,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前台以有记名方式提供公司开具的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22日 9 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邮编:350101 ;
电话:0591-22626736,传真:0591-22615847;
联系人: 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邮编:350101;
电话: 0591-83702826 传真:0591-83768486 ;
联系人: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00 1896 4070
5250 6367
用 途:仓储设施环氧地坪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注:投标单位在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仓储设施环氧地坪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