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于政府“公有云”福建省气象部门网站集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基于政府“公有云”福建省气象部门网站集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7]政招字第A-16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28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
地址:福州市乌山路108号
联系方式:袁先生 0591-833714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591-8376848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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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于政府 “公有云”福建省气象部门网站集群建设项目 |
1项 |
700000 |
14000 |
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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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福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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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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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软件的供货、系统现场安装、调试、集成,3个月内完成网站群开发并上线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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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及方式: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并按以下比例分批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 2、项目初验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3、项目终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5或2016年度财务报吿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代表也须提供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4)应提供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正本放原件,副本可放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相应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fjshzfcg@163.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相应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