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委托,对[六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办公生活家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谈判编号:福顺恒[2017]政招字第A-164号
二、谈判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要求:见附表:谈判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四、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有两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1、直接至我司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2、本地或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822022865@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8月18日14:30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资格标准: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1月至7月任一个月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1月至7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1月至7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D)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或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六、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2017年8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九、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fjshzx.cn)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3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谈判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谈判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就是在市传染病院正对面:西宏宾馆4、5楼)
邮 编:350001
项目负责人:王方熠 电子邮件:822022865@qq.com
电 话:0591-87850812 传 真:0591-83768486
购买标书、报名联系电话:0591-83768486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元) |
数量 |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详见第三章 |
六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办公生活家居 |
84760 |
1项 |
1600 |
详见第三章 |
交付期:合同签订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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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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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银行转帐。合同签订到货后支付合同价的30%,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运行一周后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支付合同价的80%,以评审结算中心审核后支付至95%,余合同价5%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六个月后支付。 |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费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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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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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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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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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83706587) |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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