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福建省气象宣传科普教育中心(采购人)委托,对福建省现代化提升工程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之气象科技科普和培训项目气象教学资源开发采购项目 的下述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企业参加磋商。
2.采购服务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招标要求和工作内容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数额 |
1 |
1-1 |
福建省现代化提升工程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之气象科技科普和培训项目气象教学资源开发采购项目(出版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32000元 |
8000元 |
2 |
2-1 |
福建省现代化提升工程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之气象科技科普和培训项目气象教学资源开发采购项目(多媒体课件制作及运行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44000元 |
2500元 |
3.合同包1、2供应商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需要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1)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②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年检合格的图书出版许可证,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本点要求仅适用于合同包1投标)
(4-2)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备注:本点要求仅适用于合同包2投标)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C)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能力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方式有两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2、本地或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289729498@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4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当众开启报,并公开公布各供应商报价一览表的报价等内容。
8.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活动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进行,地点设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9.若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10.采购人如果有变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和要求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fjshzx.cn)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采购人:福建省气象宣传科普教育中心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建新中路98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1806502700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电 话:15985794671
传 真:0591-83768486
项目联系人:李昂达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83706587) |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1/2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